企业创新为主体,不是等于企业牵头报项目
“以企业为创新主体”。这本是科技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导向,原意是让技术创新真正走出实验室,走向市场,由企业牵头、问题驱动、需求导向。
但现实中,我们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:文件里企业是“主角”,项目书里企业是“牵头单位”,可一到项目实施,企业成了配合填表的乙方,技术方向听专家的,成果落地看运气的。
这不是“以企业为主体”,而是把企业当成科研的“道具”。
“牵头报项目”≠“成为创新主体”
不少地方将“企业牵头”误等同于“企业主导”。但牵头报项目,只是形式上把企业放到最前面,没有需求提出权、没有成果使用权,企业仍旧是科研流程的配角。
真正的“以企业为创新主体”,不是让企业跑去做专家的执行人,而是让企业成为提出问题的人、定义目标的人、决定是否可用的人。
换句话说:企业不应是科技项目的“乙方执行人”,而应是技术需求的“甲方委托人”。
企业成为“甲方”,不是喊口号,而是要有实权
企业作为甲方,意味着拥有两个关键的主导权:
1.需求提出权
企业要能说出自己“卡在哪、缺什么、想解决什么”。这是真需求,不是配合写报告时临时编的场景,也不是套用范文里“行业痛点”的空话。
2.成果评价权(使用权)
研发的目标不是论文、不是奖项,而是好用、能用、真用。技术成果到底好不好,能不能用,应该由企业说了算。不是让专家评审打分,而是让市场说话。
没有“赛马机制”,哪来优胜劣汰?
很多地方现在是“专家定题,企业陪跑”,最终就变成了“谁会写标书谁拿钱”,而不是“谁能解决问题谁胜出”。而一旦企业拥有真正的甲方地位,就会自然激发“赛马机制”:一项真实的技术需求,吸引多种解决方案同台竞技,在实践中优胜劣汰。这种机制,不仅能选出“跑得快的马”,也能不断优化“跑道”和“规则”。
重要的是:即便失败了,也是在真实环境下积累的失败,是成长的肥料,而不是闭门造车的空转。没跑出来的马,仍然是赛马,而不是病马。
企业穿上甲方的衣服,却活成了乙方
更糟糕的是,在不少地方,企业看似“挂名牵头”,却无实质主导,变成了“甲方外衣的乙方”:
1.项目由专家写、方向由高校定,企业只负责“签字盖章”;
2.成果评估不看市场是否接受,而看“论文专利多少页”;
3.企业参与,不是为了解决自身难题,而是为合作方“完成课题”。
这样的项目,即便验收合格,也极难落地。因为它根本不是为市场而生,而是为“任务完成”而设。
创新不是闭门造车,是在真实赛道中不断试错
我们要承认,围绕真实需求展开的技术探索,确实存在失败风险,投入大、试错多,但这恰恰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、催生颠覆性技术的唯一土壤。
没有真实需求的支撑,再先进的技术也可能只是空中楼阁;没有企业的主导参与,再多的项目也难逃脱“转化难”的命运。
写在最后
“以企业为创新主体”,不能只停留在PPT和申报材料里。真正的改革,是让企业成为:技术创新的需求提出者,研发方向的使用场景拥有者,成果是否落地的判断者。
企业不应该是“科技项目的乙方”,而应成为“产业问题的甲方”。如果这个逻辑没立住,技术创新终将掉进“闭环研发”的老窠臼,成果难以转化,创新也难以落地。
需要做的,不是让企业“多报项目”,而是让它“少跑冤枉路”,多说真需求,敢选好技术,敢为赛道设标准。
未来科技成果转化真正的落地,不是“谁拿了更多项目”,而是“谁在真正用技术解决问题”。
来源: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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